略談摩西五經的編寫

千百年來,在基督徒眼中,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書,聖經是所有基督徒的唯一真理,他們持聖經處世處事,他們生目的、意義、倫理標準及一切都以聖經為依歸而聖經的前五卷律法書(亦即摩西五經)更一直被視為是摩西受神啟寫成,摩西五經的編寫之被質疑,關乎到聖經的權威問題,它究是神啟摩西寫下的?抑或只是人類因為宗教需要及政治原因而留下的文化遺產而已?

歷史以及考古科學的發展有助我們了解聖經的真相,近東各國的考古發掘,發現舊約許多神話在古埃及人、波斯人、迦南民族都被發現了,而且很相似。十九世紀初,德維特等杰出的活動家對聖經作出了歷史的批判,他們提出了一個由幾個底本組成的起源圖式,聖經的神聖性因此而受到動搖。

◎ 摩西五經研究的歷史

摩西五經的作者是誰?基督教一直都認為五經的作者純是出於摩西,後來有許多學者對這點有許多質疑,我們可以從五經中某些章節看出摩西根本不可能是作者,例如民數記12章中稱摩西「世上最謙卑的人。」;申命記第33章描述者有時用第一人稱「我」,有時用第三人稱「他」;又例如申命記(34:5)寫到摩西的死「於是,耶和華的僕人摩西死在摩押地,正如耶和華所說的‧」這些口吻,顯然是摩西死後很久的人對歷史的記述,而絕無可能是摩西所說。而舊約的摩西五經內容犯駁之處比比皆是,往往一事兩記,例如有兩個創世、洪水故事、兩個十誡,而兩者往往是存在矛盾的,如此一來,摩西是五經的作者這一說法更為可疑。

在中世紀教權至上的黑暗時代,任何有異於教會的聲音都被打壓,當中尤以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最為殘暴,但質疑聖經的思想也漸露端倪,早在十一世紀的西班牙,有一個名為雅述實的宮廷醫生就發覺《創世紀》第36章提到的以東諸王之中有一些是摩西死後才出現,因此推測這個以東諸王的名單不可能是摩西所記, 此後在十二世紀的一個名為拉罕‧伊本‧以斯拉的猶太教士、十四世紀時的大馬士革學者邦非斯、十五世紀的阿維拉主教拓斯塔圖斯等也在不同程度上質疑過摩西五經是否有一些句子是後人所加,而非摩西所親記。

後來更加有人推測摩西五經是在摩西所記的基礎上進行過編纂,例如十六世紀的天主教士凡梅斯、波瑞拉及彭佛瑞等人,當然這些思想也遭到教會所禁。直到啟蒙時期,有更多的學者更加直接提出摩西不是五經作者的看法,例如十七世紀英國的哲學家霍布士、法國的狄拉皮瑞、西蒙及荷蘭的斯賓諾莎,當然這些思想也一直受著教會打壓。

直到近代才有底本學說的產生,十八世紀有三位學者分別發現了五經來源於至少兩組故事,這些學者分別是德國的教士韋特、法國的醫學教授阿斯特魯及德國的教授艾希霍恩,他們注意到《創世紀》對上帝有兩個不同的稱呼:一個是伊羅興(Elohim,中文譯為上帝),另一個是雅赫維(Yahweh),故此斷定摩西五經的作者在編寫創世記時一定引用了兩份不同的文獻,一份文獻對神的稱呼是雅赫維(Yahweh),而另一份文獻則稱呼神為伊羅興 (Elohim)。(1)

到十九世紀出現盛極一時的底本學說,由聖經韋爾豪森(Julius Wellhausen)總其成。底本學說認為五經是一本選集,由幾份不同的文獻組成,它們成書的時間,地點均不相同,但都遠在摩西之後,前後約有五個世紀之久。

既然各份文獻都在摩西之後才完成,摩西就不可能是五經的作者。根據韋爾豪森的描述,摩西五經主要來自 J 、 E 、 D 、 P 四份文獻,當中 J 、 E的作者年代較早, D 比 J 為晚,而 P 則為最晚,韋爾豪森認為 J 和 E 首先結合在一起形成 JE ,後來申命記加進來形成了 JED ,最後則加入了 P 的部份。(2)。

E 本(上典): E 典稱呼上帝為伊羅興Elohim,它的敘述風格比 J 典客觀。上帝和人的溝通在 E 典裡是藉著夢,不像 J 典有擬人式的直接接觸。E 典約於寫於公元前933-911年,由以色列國摩西系士羅先知亞希雅所編寫。

J 本(耶典): J 典寫於公元前850-730左右,由猶大國官員所編寫,它對人物的描寫非常生動,描述上帝時更常用擬人化手法,使人有親切感。它稱呼上帝,採用的是雅赫維 Yahweh。

P 本(祭司法典): P 典是祭司作品,它對始源、家譜、祭禮及禮儀的細節特別感興趣,約成書於公元前730-700年,由猶大國亞倫系祭司所編寫。

D 本(申典): D 典主要是《申命記》,是約西亞王改革時期的作品,約寫於公元前640-460年,由猶大國摩西系士羅籍先知,失業祭司耶利米所編寫,目的在呼籲百姓唯獨敬拜上帝,並廢棄地方性祭壇,把祭祀集中於耶路撒冷

總編輯:留住巴比倫之亞倫系祭司以斯拉。

由此觀之,摩西五經最少有四個作者,寫作時代是公元前八世紀至五世紀的時候,那時是以色列民族南北分裂的時期,他們所寫的亞伯拉罕、摩西甚至大衛事跡已經是數百年以及上千年之遙,經歷了如此久遠的世代,他們所寫的事跡並非一手資料,其真實性是十分可疑的。那麼他們為什麼寫作這些故事?動機何在?編纂者是何人?為什麼把他們編在一起?這些都是我們要考究的。

◎ E 和 J 的產生

E 和 J 乃是猶太人分裂成南面的猶大國和北面的以色列國以後一段時間裡寫成,當時兩國都有很多以祭司為業的利未人,在政治與宗教不分的古以色列民族國家,爭奪大祭司的寶座是祭司們夢寐以求的事,因為這意味著他們所得到的權力和財富的增加,摩西五經的形成,就是源於摩西系的祭司(E、D文本作者)和亞倫系的祭司 (J、P文本作者)為爭奪大祭司的寶座而起的。

在大衛王的時代,兩個獨霸天下的祭司就是由摩西的後裔和亞倫的後裔分別把持,前者是來自北方部落所選的士羅先知亞比亞他,後者是由南方部落選出的撒督。大衛王死後由所羅門繼位,由於士羅先知亞比亞他曾經支持大衛王的四子亞多尼雅與所羅門爭位,所以所羅門把亞比亞他逐出耶路撒冷,在所羅門在位期間,宗教政策是疏離士羅系的,所羅門死後,其子羅波安繼位,由於得不到北方十個部落的支持,國家一分為二,北方十個部落立耶羅波安為王,稱為以色列國。(3)

根據加州大學教授Richard E. Friedman的考證,E 文件是以色列國摩西系祭司所寫成,它特別尊崇摩西的,這是因為當其時士羅先知亞希雅慫恿了以法蓮支派的耶羅波安在北方稱王,建立以色列國。然而,耶羅波安沒有任用先知亞希雅,致使他在失意下,把一肚怨氣寫成了 E 。(4)

在 E 裡,出於利益因素,它特別尊崇摩西,誹謗亞倫(亞倫造金犢的故事),攻擊耶羅波安政策,注重上帝和摩西所立的約。以色列國的 E 文件從以色列國傳到南方的猶大國並流傳後,自然引起了猶大國朝中文臣的不滿,他們覺得 E 文件太過為以法蓮支派辯護而忽略了在猶大國掌權的猶大支派,而且過度誹謗亞倫,在政治因素下,猶大國官員覺得有必然反駁 E ,由此寫成了 J 文件。

E 故事乃為士羅祭司所寫,他們的寄望是以法蓮支派,利益關係使他們必須要為以法蓮支派的權威辯護,反映在雅各的祝福故事中,雅各快死時,約瑟帶同長子瑪拿西和幼子以法蓮去看他,雅各把他們收為兒子,並且把右手放在次子以法蓮頭上(右手代表顯要),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要把雅各的祝福放在了次出的孫子上呢?祝福時把右手放在以法蓮頭上,從而給予了以法蓮支派的合法地位。(5)

在 J 裡,由於要為猶大支派辯護,他必須在雅各的祝福故事中做手腳,它構造雅各還要為他的十二個兒子來一個臨終祝福,以確定猶大的地位,由於要抬高排第四的兒子猶大,故必須貶抑猶大的三個哥哥,例如污辱流便和父妾亂倫,而二子和三子則在示劍屠城而被斥責,由此一來,前三個兒子都犯了錯,繼承權便落在了四兒子猶大了,J 作者用心,可謂陰險。(6)

我們又看看“十誡”,舊約記載著上帝給了兩個不同的十誡,其實是分別出自 E 及 J 的,先看 E 的,上帝規定不准製造金銀的神像,其實這是士羅人的 E 故事用來攻擊耶羅波安及所羅門的,因為耶羅波安在以色列國的但和伯特利鑄造了兩個金牛犢,而所羅門的耶路撒冷聖殿中則有兩個包金的基路伯,士羅教士對之十分惱怒,因為亞倫系的祭司奪去了他們的最高祭司位置,故此才出現了摩西怒碎法版的故事,在這個故事中,亞倫受到了斥責,但因為亞倫系的最高祭司地位在當時已經是不能改變的事實,故此亞倫亦僅受到責斥而沒有受到什麼懲罰。至於約書亞,當然被 E 故事描繪得好像置身事外似的,因為他是以法蓮部落的英雄,他被描繪成為摩西的忠實助手。

士羅人的這個 E 故事中的金牛犢、摩西怒碎法版的故事,一舉攻擊了所有階層的既得利益者。猶大國的 J 作者,看出 E 在攻擊他們,故此在 J 的十誡,不單為基路伯合法化,(描述在伊甸園東安設基路伯,以襯托其合法),更頒佈不准鑄的神像,以影射以色列國中金牛鑄的犯法。(7)

◎ P 的產

在希西家國王當政時的猶大國,逃來自大量北方以色列摩西系的祭司,因此威脅了在猶大宮廷中的亞倫系祭司,這時 J 和 E 巳編在一起並流傳甚廣,猶大宮廷中的亞倫系祭司對 J E 早巳不滿,為保自己,便編寫了 P 。(五經中的《利未記》)

J E 底本的上帝是很人性化的,祂又吃又喝又喜又怒,又給亞當夏娃造衣服,這種上帝把祭司弄得太不值錢,出於需要, P 作者筆下的上帝是無形無影、沒名號、非人格化的上帝。

P 作者是親亞倫而貶摩西的,故此極力提高亞倫地位,費盡力證明只有亞倫子孫,尤其是亞倫孫子非尼哈的後裔才該充任祭司(見以色列人在什亭和外邦女子相通的故事)。(8)

◎ D 的產生

D 是耶利米寫的,他是摩西後裔,故和 E 典一樣, D 是親摩西而貶亞倫的,故此《申命記》的 D 只提及亞倫兩次,一次是上帝因金犢事要毀滅他,一次是說他死了。在《申命記》中米利暗患大麻瘋的事中也描述上帝責備亞倫,以貶抑之。

其實在耶利米時代,亞倫系祭司勢力強大,耶利米雖然不可明說摩西系的士羅祭司才是正統,但至少他可以暗示,故此他稱士羅為“上帝選擇為立他名的居所”,以此抬高士羅作為祭祀中心的地位。(9)

◎ 五經的組合

J 、 E 、 P 、 D 四個底本最終由祭司以斯拉組合編纂在一起而成,他為麼這樣做呢?這是因為作為以色列民的領導層,他處身在亡國被囚時代,縱然有些統治者如波斯王待之寬厚,但以民仍處於亡國滅種的邊緣,要團結以民的民族意識,就必須向以民灌輸一神觀念,把經卷編纂在一起就成為必要。公元前397年以斯拉從巴比倫率領了一批巴比倫猶太人回耶路撒冷後他繼續從事宗教改革事業在以斯拉的領導下編纂了摩西律法書的正典名為《托拉》,也即是摩西五經,並與猶太群眾起誓立約,遵行摩西律法。

以斯拉是亞倫系大祭司西萊雅之子,作為利末支派亞倫系的後裔故此以斯拉理必是親亞倫的,這裏產生一個問題,他為甚麼能容忍 E 和 D 這些誹謗亞倫這些底本呢?須知道,在他這時代, E 故事已在以色列民間流傳了450多年, J 也流傳了百多年,他豈敢輕易抹去?而且若讓它們單獨存在,人們會問孰是孰非,而且既然 J 和 E 早巳合一,再將 P 的律法部份作為《利未記》,再將 D 的申命記插進,聖經中最神聖的五經,在勢力陰謀,你爭我奪的情形下產生了。(10)

◎ 總結

摩西五經是舊約的精髓,但它竟然是由不同的祭司派系在為著自己的部落利益而寫成,五經由四個底本組成,當中充滿權力私慾矛盾,當我們褪去神學元素,舊約的真相就呼之欲出了。

筆者認為,摩西五經是一本由人寫成的龐大駁雜的文獻集,它由不同派系的人懷著不同的甚至是衝突的目的透過事後追述及神話的方式來維護不同派系的利益而寫成,從中滲透著腐朽的政治鬥爭色彩。

 

附註

  • (1)李雅明,《我看基督教 — 一個智識份子的省思》,台灣桂冠圖書,2006,第17-20頁。
  • (2)劉洪一,《猶太文化要義》,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第237-238頁。
  • (3)李雅明,《我看基督教 — 一個智識份子的省思》,台灣桂冠圖書2006,第31-32頁。
  • (4)R.E.Friedman:Who Wrote the Bible? Harper & Row Publishers, 1987
  • (5)同上書,第65頁。
  • (6)同上書,第64頁。
  • (7)張瑞夫,《人是上帝造的嗎》,老古文化事業公司,1995,第213-234頁。
  • (8)同上書,第234-251頁。
  • (9)同上書,第252-266頁。
  • (10)同上書,第266-27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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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sponses to 略談摩西五經的編寫

  1. 信仰纯正 說道:

    摩西五经不是摩西写的?(驳斥“底本说”)
    http://www.chineseapologetics.net/Bible-defense/S_JEPD.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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