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存在的各種哲學論證

基督教與佛教、道教等東方宗教最大不同之處是它信仰一個創造天地萬物的創造主,為了論證上帝之存在,神學家首要之務是證明天地宇宙間存在著創造主或上帝的存在,然而,上帝是否存在並不是一個科學命題,不能被證實或證偽。然而基督教除了繼承自古希臘神秘的靈性觀念外,它也繼承了亞里士多德主義的理性精神,使基督教不同於原始低級的迷信宗教,而是講究邏輯論證,包含一套嚴密精緻的神學思想,神學家不斷提出多項證明有神論的論證方法,本文嘗試整理從古至今各種有神論的上帝論證,並分析它們的可信性。

◎ 本體論證

本體論證由神學家安瑟倫提出,他的論證見於他的《宣講篇》,他說:

「如果說那種不可設想的無與倫比的偉大東西,只在心中存在,那麼,凡不可設想的無與倫比的偉大的東西,可設想的無與倫比的偉大的東西,就是相同的了。但是,這明明不可能的。所以,亳無疑問,某一個不可設想的無與倫比的偉大的東西,是既存在於心,也存在於現實中。」 (1)

其思路是首先把上帝定義為一切可能想像中最偉大的存在,假如它不存在,那麼在它之外就還有一個更偉大的存在,而這就和前提矛盾了,故此這個想像中最偉大的存在(上帝)必須存在。

這種思維後來被笛卡兒哲學命題「我思故我在」的命題以及德國哲學家萊布尼玆發揚及補充,但是安瑟倫的本體論證一出,就受到同時代人的批判,最有名的可算是法國僧侶高尼羅,他在《為愚頑人辯護》中出兩點尖銳的批判,其一是我們可理解的東西並不等於真實的東西;其二我們心靈的存在未必就是現實的存在。

高尼羅有一個很形象的比喻生動地揭露安瑟倫本體論證的不合理處,正如安瑟倫的上帝猶如一個傳說中的一座仙島,這座仙島有無窮無盡的寶藏,要是有人表達世上真有這麼一座仙島,那麼尚不難理解;但若說這座仙島比任何地方都完美,所以它必然地既在心靈中存在,也在現實中存在,則明顯是邏輯上的錯誤,因為概念的存在並不等同客觀的存在。由此可見,安瑟倫這種論證只是純粹的玩弄概念的文字遊戲,哲學家康德在其《純粹理性批判》中已把它推翻。(2)

關於上帝概念之進一步思考,見與基督徒談談「上帝」的觀念>一文。

◎ 設計論證

設計論證又稱目的論證,它也屬於後驗的證明,阿奎那第五種論證就是從宇宙的目的性推論出「有智慧的存在者」,換言之,這個論證就是用一些明顯有秩序的事例來證明宇宙或世界源自有智慧的設計者(上帝)。基督徒經常說:

「萬物皆有秩序證明有一創造主,自然界的巧妙,大自然的美麗,地球之於適合人類居住,處處顯示有一造物主在主宰,例如一只手錶尚需要人設計,何況是宇宙萬物呢?」

這種論調是沿襲了神學家佩利的 「鐘錶類比」,它貎似有理,實質上似是而非的。神學家佩利提出「鐘錶類比」,佩利是英國福音派神學家,他在《自然神學:或從自然現象搜集來的關於上帝存在及其屬性的證據》一書中推出他的「鐘錶類比」。他說如果在沙漠中見到一隻結構精美的手錶,一定會聯想起這隻手錶有一個設計主,這世界比鐘錶更複雜,手錶裏每一個加工和設計的表現,在大自然都存在著,故大自然也必然相應地存在著一位創造主。

然而,佩利的論証表面上看似有理,其實存在很大漏洞,英國哲學家休謨對設計論證在《自然宗教對話錄》中早已質疑。休謨指出,手錶匠要用材料來製造手錶,而上帝卻從無中創造世界,兩者不是同一回事,根本無法作出類比。我們可以從機器等人工作品推論出是人創造,這是因為我們從經驗中歸納了無數實例,但若然從自然推論出造物主時,這是從獨一的果推出獨一的因,我們並無同類例子可供歸納結論,因此這樣的推論是不能成立的。(3)在邏輯上,佩利的論證也存在問題,因為它假定了在沙漠裏沒有任何的加工,所以在沙漠裏找到的鐘錶才顯得突出,但佩利隨即卻說大自然充滿加工和設計的痕跡,所以大自然也跟鐘錶一樣存在一位設計者,這個論證本身並不是自洽的。由此可見,佩利的鐘錶論證,犯了不當類比的邏輯謬誤。

佩利假定了該鐘錶是完美無缺的,所以上帝也是完美無缺的創造者,這個預設本身就是片面的,若然鐘錶本身存在設計上的缺陷,那將意味著鐘錶的製造者也是存在缺陷的;同樣道理,我們可見的大自然其實存在不少缺陷,我們生存的地球存在不少不完美的事實,包括洪水、火山爆發,以及數之不盡的天災,那麼,創造這個大自然的上帝也是完美的嗎?而我們可見的生物現象,也存在很多「失敗的設計」,生物學家已指出,人體內存在大量的退化器官,人體骨骼構造本來也是「四肢」行走的,以致我們人類出現很多不必要的病痛,以及存在大量的垃圾DNA等等,都顯示這位設計者並不很高明。(4)

佩利最大的問題,是他無法理解「自然選擇」、「進化」這些自然法則,當代進化論已可以解釋所有生物由非生物到簡單的單細胞生物,然後經過自我複製,進化成現今的複雜生物,整個過程完全都是根據自然選擇(天擇)而成,進化學家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的《盲眼鐘錶匠》一書已闡析得很清楚;而且,大自然也無任何跡象顯示世界是設計而成的,例如基因垃圾這個問題便是神學解釋不了的,如果這是設計,那將是失敗的設計。

佩利受基督教信仰所局限,不明白基督教以外的解釋方法,若我們從佛法角度來說,我們生存的地球會經歷「成、住、壞、空」的階段,我們生存的環境正是眾多因緣和合而成,有情眾生居住的世界既有美好的一面,也有它眾多「共業」而產生的天災人禍。什麼事情的出現也有它的前因後果的,我們並不需要假設一個上帝來解釋宇宙世間的現象,明乎這個道理,佩利的鐘錶論證,便顯得貧乏,不值一論了。

◎ 宇宙論證

宇宙論證的奠基人可算是中世紀的經院哲學家托馬斯‧阿奎那,不同於本體論證的是前者是一種先驗性的證明,從「上帝的觀念」來論證「上帝的存在」;宇宙論證則注重經驗事實,它是從宇宙的存在來論證「上帝的存在」。

阿奎那的典型論證見於他的《神學大全》,他提出的五種證明上帝的方式如下:

第一種:從事物的運動推論出「第一推動者」
第二種:從因果關係的有限性推論出「第一因」
第三種:從偶然的存在推論出「必然的存在」
第四種:從萬物的等級性推論出「完滿性」
第五種:從宇宙的目的性推論出「有智慧的存在者」

阿奎那的推理方法主要是由第一因、第一推動者總結出上帝的存在及其屬性,然而這個論證先後經過哲學家休謨,康德及羅素質疑而被推翻。康德說,從偶然性推至原因的理論,只適用於感知世界,在超驗世界則毫無意義。(5)休漠則說,所謂的因果聯繫只是人類經驗的心理聯想習慣,是人類先天所局限於思維範疇中的「因果律」,然而,這往往是錯謬的,舉例來說,將「道路濕了」聯想為「下了一場大雨」,人往往局限於知性範疇將兩者機械地聯繫在一起,可是兩者並不是存在必要的因果關係的,以知性範疇的因果律去推論上帝的存在,是混淆了概念,因為前者是經驗的事物,後者是形而上的內容,兩者的關係並無充份的關聯,若硬要把它們聯繫,則是邏輯上的跳躍,無效的論證。 

「上帝作為第一因」的論述本身也是一個悖論,因為我們更會追問,那麼作為第一因的上帝,上帝的因又是在哪裏呢?為什麼萬事萬物必須要有因,而作為上帝本身又不須要原因呢?(當然神學家會說,上帝並不需要第一因,上帝的因在祂自身,然而言樣的論說,只能說是信徒們在自說自話的而又空洞的神學說辭而已,而且也沒有實質內容。)這樣不是自打嘴巴,輸打贏要嗎?若然萬事萬物真的有第一因,那麼為什麼僅存在一個作為第一因的上帝,而不是無數個上帝呢?所以神教徒把宇宙的第一因訴諸上帝並不是解釋宇宙的合理原因。

在科學層面上,阿奎那的宇宙論證也是站不住腳,特別是當今的量子物理學上,科學在解釋宇宙時更已經不再把所謂的第一因或第一推動者訴諸於神或上帝了,認為宇宙有一個第一因,純粹是出於人類的錯覺和偏見,這是基於一個錯誤的前設,就是宇宙必然有第一因,為什麼不能設想宇宙本身就沒有所謂的「第一因」呢?就好像我們問,香港的北部是哪裏,可能會答曰,在中國,在俄羅斯,甚或在北極,然北極的北部又是哪裏呢?在追溯下去,可能又會回來到香港這個起點,來了一個循環,並沒有一個終極的「終極之北」。

而佛家和道家等東方宗教文化,都沒有在「第一因」上糾纏,以佛家來說,僅以「緣起性空」來解釋事物的起源,這是相當有智慧的。

◎ 道德論證

道德論證認為道德來自聖經裏的教誨,道德義務是神聖的命令,哲學家康德在理性範圍內批駁了上帝的一切論證,但卻在《實踐理性批判》上炮制出道德論證,以上帝作假設的存在而作為道德的公設,認為上帝的存在更有利於人類現世上的道德實踐,這樣一樣,上帝的存在變成一種主觀上的相信,而非理性的證明。康德在純粹理性的邏輯批判中結束了用人類理性證明神學上帝的企圖,在《純粹理性批判》一書,他集中批判了各種上帝存在的證明,進而從理性領域上否定了上帝。康德考查了歷史上對上帝存在的各種證明並分為三種:本體論證明、宇宙論證明、自然神論證明;而當中第一種為先驗論證明,第二、三種為經驗的證明,康德認為經驗的證明必然會歸結為先驗的證明,所以否定了先驗的本體論證明,則必然也否定了各種經驗證明。康德雖然沒有徹底否定上帝,但他把上帝局限在道德領域中去了。而在二十世紀則出現劉易斯提出的道德論證。

經驗告知,基督教不但不能帶來道德,卻反而帶來更多的不道德,法國無神論思想家霍爾巴赫在《自然的體系》一書中指出把道德建立在宗教基礎上是十分危險的,若然宗教基礎崩潰了,那麼道德亦隨之崩潰。關於道德與宗教的關係,羅素《為什麼我不是基督徒》一書有出色探討,有興趣的讀者可以閱覽之。

約翰‧希克亦對康德的道德論證提出嚴厲的批判,他說這種論證不能成為上帝存在的證明,是因為「最高責任的權威」可受到懷疑;即使道德價值指向某種先驗的基礎,也不能把道德價值一直歸於基督教崇拜的耶和華。

劉易斯的道德論證堅決反對道德相對主義,而強調道德的客觀性,這個論調同樣也遭受了約翰‧希克的質疑,約翰‧希克指出劉易斯論證的前提是很有問題的,因為此類論證基於一個假設就是根據自然主義的觀點解釋不了道德價值;但在自然主義的懷疑者來說,從這樣一種未經證明的假設來推論上帝的存在,等於什麼也沒說。(6)

其實,以宗教作為最高價值的道德標準是十分危險的,因為信徒往往籍著神的名義做出駭人聽聞的行為,舉例來說,上帝在舊約裏實行多次種族屠殺,在《民數記》31章中,上帝指示以色列人將敵人盡數殺絕,所有男孩和已嫁女子悉行殺絕,又親自指使如何處置留下的三萬多個未出嫁少女(以供以色列人日後淫慾之用?),以上的殺戮行為若在上帝的名義下是道德的,以人類的道德標準來衡量,是無法理解的。

◎ 意志論證

意志論證又名「實用性論證」,在這裡主要介紹帕斯卡的「打賭說」和詹姆斯的「風險論」。

“打賭說”

帕斯卡是數學家、物理學家、哲學家,他是這樣表達他的“打賭說”的:

「是的,你非下賭注不可。你早已委身,就別無選擇。然而,你將賭定哪一方呢?讓我們來看一下:既然非得作出一種選擇,只有看看哪一種快擇與你的利害最少。 你有兩樣東西可賭:真與善;你又有兩樣東西可賭:你的理智與意志,你的智識與福祉;同時你的本性又再躲避兩樣東西:謬誤與邪惡。既然你非作抉擇不可,你的理智所面對的已不再是選擇這一面而不是那一面。這一點是我們早己明顯了的。那麼,就你的福祉而言又將如何呢?讓我們估量一下賭注的正面,即相信上帝存在所 包含的得與失吧。我們可對兩種情況加以估量:若賭贏了,你將穫得一切;若賭輪了,你並沒有失去什麼。還有什麼可猶豫的,就賭定上帝存在吧!」(7)

帕斯卡這種相信上帝的理由相信早已為人們所唾棄,第一,帕斯卡沒有考慮到這世界有各種不同的宗教,而不信者入地獄亦非只是基督教唯一,那麼我們應該把 賭注押在哪一個宗教呢?萬一佛教是真實的宗教,而我們把賭注押在耶和華上,則會受到不信佛教的可悲下場。

此外,上帝是否存在是不能用打賭來決定的,因為有很多人已經用自己的理性判斷了上帝的存在與否(無論是有神論者,或是無神論者);再而,對那些不能相信上帝存在的人來說,若違心地打賭信仰上帝,他並不是「並沒有失去什麼」,因為他要花大量時間來信仰虛幻的上帝,參與宗教活動,所造成的損失是無法估量的。

最後,即使上帝存在,上帝也很有可能因為帕斯卡的投機賭博心理而罰他下地獄。

“風險論”

風險論的代表詹姆斯是美國心理學家和哲學家,他的思想特點是實用主義的哲學,他在信仰問題上與帕斯卡相似之處在於他們都把在上帝存在與否在缺乏理性的說服力下訴諸賭博。

在詹姆斯來說,信仰之選擇既然在缺乏理性論據下,應憑什麼作出快擇呢?按照詹姆斯,即是憑著人的「情感本性」來作出快擇,即是信仰什麼會帶來最大的益處。(8)

◎ 耶穌自稱為神?

不少基督徒受信仰局限,對聖經內容不加分辨一概照單全收,神教徒一個經常提及的論調是耶穌自稱為神,所以耶穌就是耶和華上帝,上帝因此必然存在,麥道衛在他的大作《鐵證待判》第六章更大力主張此說,他認為世界上唯獨耶穌這一個宗教領袖敢於自稱上帝,他更引用《馬可福音》14章62節及《馬太福音》26章64節中「你說的是」來論證耶穌的確自認為基督。麥道衛引用了多處經文來引證耶穌就是耶和華,也就是上帝。例如他舉列《約翰福音》8章58節:「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们,還没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麥氏還在《鐵》書中大量引用經文,幾乎充斥全書,不勝枚舉,於此不贅。

這種論證方式是典型的循環論證,也就是以聖經證聖經,麥道衛作為神教徒,自不能跳脫這種思維,這種思維往往將聖經經文視為金科玉律,而不能以辨證方式去分辨哪些經文較可信,哪些經文較不可信,也無法分辨作為歷史人物的耶穌以及作為神學信仰的耶穌,也無法理解福音書作者並不是記述真實的歷史,而有可能是在大話西遊,作為治史之人,我們應認真對待史料,就好像《三國演義》所記述的諸葛亮神聖事跡,我們都知道這些都是虛構的小說,而非史實,更不能以之來證明歷史上的諸葛亮;同樣道理,聖經本身並非一本可靠的史料,福音書作者是在寫神學,而不是在寫歷史,我們更不應該視之為真確的記載,麥道衛卻在《鐵證待判》裏大量地以經文來證明神學信仰,這種論證方法本身就不是科學論證,充其量只能算是神學闡述,試問這哪裡是「鐵」證呢

其實在福音書裏抽絲剝繭,擺脫後世的基督徒加諸身上的神性,還原歷史上真實的耶穌所說過的話,耶穌其實並沒有認為自己是神,也沒有說過自己是神的兒子(只有較晚期的《約翰福音》有耶穌自稱為神的言論,然而那已經是偏離了真實的耶穌,而只是後世的基督徒的神學聲稱),在較寫實的《馬可福音》多處章節裏,耶穌甚至乎連「彌賽亞」這一稱號也不太願意直接承認,他可能知道以「彌賽亞」自居將會帶來殺身之害,他多番叮囑別人要保守秘密,並刻意迴避這個稱號,充其量只是被動地接受別人加諸他身上的這個頭銜(可14:62)。

在古時代,以「神的兒子」自居的君王其實多不勝數,然而耶穌卻更多以「人子」一詞自居。甚至乎在保羅的書信裏,也鮮有「人子」指稱耶穌的描述,「人子」的意義十分曖昧,歷史上真實的耶穌,顯現更多是以「人子」來自稱,那麼耶穌是認為自己是人,或是神呢?「人子」的含義顯然「人」的身份更多於「神」,耶穌更多的認為自己是人,而不是神。後世的福音書例如《約翰福音》所描述耶穌自我神聖指涉的話語,已經不是歷史上的耶穌所說過的話了。

已有聖經學者指出,福音書超過八成以上的記敍都並不是真實歷史上的耶穌,當中以《約翰福音》的可信度為最低,麥道衛作為神教徒,無法從這個視角來理解聖經,故此即使他在《鐵證待判》一書旁徵博引,引用了多處經文來論證耶穌的神性,其引述不勝枚舉,但也只是流於以經證經。(關於福音書的真確性,見<從四福音看耶穌被神化的經過>一文) 

◎ 神?瘋子?騙子?

這個論證由神學家魯益師C. S. Lewis提出,邏輯如下:

「耶穌智慧過人,他亦沒有任何政治企圖,祂所告的,皆以行動來證實,若耶穌不是神,就是騙子或瘋子,但我們找不到任何證據說他在說謊,所以耶穌是神。」

然而,這是一個極偏狹的論證,耶穌的可能性怎可簡單概括為這三種?如果這三種可能性可應用在耶穌,也應該同樣應用在其他宗教人物身上,如果應用在佛陀身上,那麼佛陀甘棄皇位出家,苦修七年,講經說法四十九年,他不是騙子;佛陀能悟出高深哲理,那佛陀不是瘋子;但是佛陀是神嗎?

至於耶穌這位影響力深遠的宗教人物,他的身分亦斷無可能僅僅局限在「神、騙子、瘋子」這三個可能性,以筆者的觀點,他的身份是公元一世紀的天啟論者政治宗教狂熱家,是當時一世紀猶太教某一分枝充滿末世思想的狂熱天啟論者的宗教及政治領導人,耶穌之所以能夠自信地承受十字架之刑是因為他有強烈的宗教信念支撐著,他在佈道過程之中以君王彌賽亞的身份自居,自信能透過神力改變世界,環境的促使以及當時宗教的氣氛使它以行動實踐他一生的宗教事業。

如果按著馬斯洛理的需求階梯來看,古今中外都有不少聖人賢哲,他們並不需要滿足底層的「生理」及「安全」需求就直接進入頂層的「自我超越」了,他們既不是神,但絕不是瘋子或騙子,若按照魯益師的公式,估計有不少人都會成為了神了。

◎ 瀕死體驗

基督徒亦企圖以瀕死體驗意圖論證靈魂的存在,那些經歷瀕死體驗的人往往聲稱自己臨死的剎那見到光、隧道,然而,不少宗教也能夠藉著瀕死體驗來論證它們的真實性,對於瀕死體驗及死後世界這個領域,不少古老宗教例如佛教都有豐富論述,換言之,瀕死體驗只能夠作為一些證據來否定純粹意義的唯物論者,然而基督徒僅僅引用這些事例來論證靈魂的存在,然後簡單地推論基督教信仰的成立,則是遠遠不夠的。

◎ 神跡論證

部份基督徒或天主教徒認為聖經中記載了不少神跡,例如摩西出埃及,耶穌施行神跡,故此上帝必有大能,故此上帝必然存在。又或者,不少信仰耶穌的人,都經歷過奇妙的神跡臨到身,這必是上帝的作為,故此上帝是真實的存在。然而這個論證存在不少邏輯的跳躍,早在基督教誕生初年的教父時代,為基督教辯護的教父們都絕少使用神跡來維護基督教的教義,因為他們知道所謂神跡與一般的巫術太過相似,神跡說根本無法說服羅馬統治者和有文化素養的上流文士。

十七世紀的荷蘭哲學家斯賓諾莎,在其著作《神學政治論》也對神跡持批判態度,他認為所謂的神跡只不過是事物的自然過程受到了障礙,它不能用以來證明基督的神性,對神跡的相信,未必能夠導致對上帝的認識和理解。(9)神跡論證之考慮,我們至少要處理兩個層面的問題,第一是聖經所記載的神跡是否真實?第二是即使所謂的神跡的確存在,能否因此證明有上帝?

回應第一個層面的問題聖經所記載的神跡其實並無史料可證的,描寫的神跡多是以虛構的方法寫成的,新約的種種神跡描寫,有跡象顯示它們是照抄舊約,然後改頭換面並跨張化而成,舉例來說,膾炙人口的五餅二魚奇跡,乃是舊約《列王記下》第4章裏所描述以利沙施行過的神跡的跨張版,以利沙曾幫一名寡婦把一瓶油變成許多油並用,並用20個餅喂飽了100名隨行人員。再如耶穌平靜風浪的神跡,這種對風和浪的能力征服的展示,反映了古代希伯來人把海視為與神敵對的力量,故此征服海域,在舊約也不乏見,在《出埃及記》裏,摩西就曾向海伸出手杖將海水分開,讓以色列人通過,約書亞也是一樣,他讓流動的河水分開,讓枱約柜的祭司及族人通過;再如耶穌以水變酒這種轉換物質形態的神跡,都與《出埃及記》所記耶和華在出埃及曠野中,降下的嗎哪同出一徹,因為這種名為嗎哪的白色食物是由露水變成的;而耶穌以死人復活的神跡,在舊約中同樣能找出類近的例子,可見描寫耶穌行神跡施大能的新約作者,似乎都是按舊約的故事作為範本來創作的。

再者,以耶穌施行的神跡來說耶穌生存的羅馬時代普遍的人都認為人之所以生病是因為魔鬼附身故此治病必然與驅魔扯上關係驅魔趕鬼也與神跡無法分開在其年代治病、趕鬼及行跡是互相關係不可分割的耶穌本人及其門徒想必也粗通此理所謂的趕鬼往往也是在神跡的包裝下施行一些行之有效的醫治方法,再利用心理暗示令病者痊癒。編寫新約的作者,想必將耶穌的事跡加油添醬描寫出來,也未可知。

至於第二個層面的問題,我們姑且假定耶穌及其門徒所行的神跡確有其事,然而神跡一事並不只存在於基督宗教,因為人類所未知的領域實在太多了,舉例來說,有癌症病人習氣功,結果癌症不藥而癒,連醫生也無法解釋。此外,東方的宗教例如佛(尤其是密宗)、道都存在大量超自然的神跡事例,東南亞一帶也存在不少擁有超自然能力的巫師、降頭師。耶穌生活的年代,正是法術盛行的年代,若說耶穌確有超乎常人的神力,我們可視耶穌是古代一位有法力的聖人,僅此而已,若要將他視為全宇宙的救世主,並且因而證明確有上帝的存在,則是遠遠不夠的。而且,這些神跡把戲在一神信仰以外的宗教也存在,例如耶穌在水面行走,達摩也曾經以一葦渡江,若然前者是基督教真實的證明,後者又何嘗不能是佛教的證明呢?

◎ 無法證明上帝不存在,所以上帝存在

這是某些基督徒詞窮的招數,上帝存在與否並不是科學命題,不能證明或證偽,但我們不能證偽上帝的存在,並不幫助到上帝存在這個命題成立,這個邏輯其實犯了嚴重謬誤,英國哲學家羅素曾經駁斥這個謬誤,無法證明存在著一個茶壺繞著太陽公轉,但我們不能認為仍有50%的機會茶壺繞著太陽在公轉著,而是認為這個機率其實已經等如零。

同樣道理,上帝存在既然並不能成立,我們憑著經驗常識認為作為造物主的上帝並不存在,退一步來說,即使上帝存在,然此上帝非彼上帝,考諸歷史文獻,我們更掌握充份證據證明以聖經為典籍的耶和華神祗本就是一位子虛烏有的神,即使「上帝」真的成立,但請基督徒們先且慢,這位「上帝」與聖經中的耶和華是根本無關的。

 

附註

  • (1) [意]安瑟倫,《宣講篇》,III,轉引自《西方哲學原著選讀》,上卷,241-242頁。
  • (2) 張志剛,《宗教哲學研究–當代觀念,關鍵環節及其方法論批判》,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第32-34頁。
  • (3) 同上書,第71-74頁。
  • (4) 方舟子,《叩問生命 — 基因時代的爭議》,天津教育出版社,2001,第28-29頁。
  • (5) 張志剛,《宗教哲學研究–當代觀念,關鍵環節及其方法論批判》,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第49-50頁。
  • (6) 同上書,第93-96頁。
  • (7) Blaise Pascal,Pensees, trans. and ed. by A.J.Krailsheimer, New York: Penguin,1966, p.152.
  • (8) 張志剛,《宗教哲學研究–當代觀念,關鍵環節及其方法論批判》,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第101-102頁。
  • (9) [荷]斯賓諾莎,《神學政治論》,溫錫增譯,商務印書館,1982,第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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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sponses to 上帝存在的各種哲學論證

  1. Linus Lee 說道:

    “耶穌智慧過人,他亦沒有任何政治企圖,祂所告的,皆以行動來證實,若耶穌不是神,就是騙子、瘋子,但我們找不到任何證據說他在說謊,所以耶穌是神。”

    謝謝你的分享,最近自己也處理著這個問題,我看到了以上那段。然而,你對魯益師的推論還是有錯誤的。因為耶穌他自稱過他就是神。所以他只有三個可能,是瘋子,是騙子或真的是神。沒錯,佛祖也有很多很好的宗教領袖本質,但佛祖卻從來沒有自稱自己是神。

    願你繼續寫好文章!加油!

    • christ_philosophy 說道:

      感謝您的回應,因系統問題,延誤了回覆,希望您還能看到我的回應。

      要研究耶穌,我的方法是將他還原為歷史上真實的耶穌,而不是神學家口中的那個耶穌,我們更要思考,福音書所記的耶穌形象,有哪些是真實的耶穌,哪些是後世的人加上去的,所以福音書的記載,我們不能照單全收,而事實上,近世的學者已考據出,福音書所記的耶穌真實成份,超過八成都是不真實的,尤其是最後的約翰福音。

      所以神學家的第一句立論:「因為耶穌自稱是神」,已經是未經證實,大有可疑的,我相當肯定,歷史上的耶穌並無自稱是神,他作為一個虔誠的猶太教徒,根本連這個念頭都不可能會有,他大概是要針對「以色列迷途的羔羊」,他並沒有想過要廢除律法,如果他知道他死後會被加諸基督的名號,升為神,估計他會嚇得屁滾尿流。故此,神學家的前設錯了,推論自然也錯。(建議稍移玉步至本網「歷史分析」部份,對耶穌和保羅的關係,如何分辨歷史真實和神學等,有較詳的敍述。)

      至於我拿佛陀作為比附,是想突出魯益師的推論粗疏之處,固然佛陀並沒有自稱為神,這也是佛教比起一神宗教高明之處,按魯益師的邏輯,他僅將耶穌的可能性局限在神、瘋子、騙子這三大分類中,而抹殺了歷史上很多錯綜複雜的史實關係,所以魯益師是無法得出耶穌作為一世紀天啟末世觀念極重、又具政治革命意識的猶太信徒,更無法理解到他的形象,被保羅等神學家剽竊,收為己用,創設了保羅自己打造的基督教。若然神學家的思維是如此粗疏,我更相信他們更無法正確理解佛陀這位覺悟者,以至我國多位先賢聖哲的人生本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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